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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点逻辑吧,房改是房子可作为普通商品可出售,用钱可以买卖这是进步还是落后?不用求爷爷告奶奶指望着别人点头有钱就可以买。房改前上海弄堂悲催的居住环境不清楚吗?几代同堂,小夫妻就隔着张帘子。生活没有矛盾?大部分无房可争只能憋着才是真的。
我们家算是最幸运的父母市属厂双职工,82年才分到城厢镇第一批严格意义的新房子有独立卫生间抽签抽到大户,那时我都已经十岁了,之前都是住工厂宿舍,差不多快镇外一座三四层大楼,年代很久远了,没有独立卫生间就一个大房间外带外面一个黑的小间做吃饭间,摆摆炉子。就这样四口人住的环境已经比大多数人几代人挤在一起好太多了,那时城区还有密密麻麻的棚户区。
82年开始有公房可分那时为房子,单位里什么样的招数没有?卖惨,耍手段,软的硬的什么样的事没有?天天堵领导,要么拍桌子,要么女同志寻死觅活,那个时代经历的都清楚。最后还不是有人吃亏,有人沾便宜。
只不过那个时代没有发达的媒体,没人拿这种事搞收视率和流量。司法制度都没健全,更没有人打官司维权。
拿现在流量时代,娱乐至死时代的新闻做佐证有啥可比性?
以前就基本上没房可争,再拿有没有人挣房子作为人性变化的依据不可笑吗?
那抛开房子就讲人性的历史变化和对比,你又说时间太久,那要怎么个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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